凤冈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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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遵义元隆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14 08:04:20

什么是条形码?

遵义条码是由一组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条、空符号,用以表示一定的字符、数字及符号组成的信息。条码系统是由条码符号设计、制作及扫描阅读组成的自动识别系统。

条码编码方式:

条码种类很多,常见的大概有二十多种码制,其中包括:

Code39码(Alpha39/标准39码)、Codabar码(库德巴码)、Code25码(标准25码)、ITF25码(交叉25码)、Matrix25码(矩阵25码)、UPC-A码、UPC-E码、EAN-13码(EAN-13国际商品条码)、EAN-8码(EAN-8国际商品条码)、中国邮政码(矩阵25码的一种变体)、Code-B码、MSI码、、Code11码、Code93码、ISBN码、ISSN码、Code128码(Code128码,包括EAN128码)、Code39EMS(EMS专用的39码)等一维条码和QRcode、PDF417等二维条码。

目前,国际广泛使用的条码种类有EAN、UPC码(商品条码,用于在世界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我们在超市中最常见的就是这种条码)、Code39码(可表示数字和字母,在管理领域应用最广)、ITF25码(在物流管理中应用较多)、Codebar码(多用于医疗、图书领域)、Code93码、Code128码等。其中,EAN码是当今世界上广为使用的商品条码,已成为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基础;UPC码主要为美国和加拿大使用;在各类条码应用系统中,Code39码因其可采用数字与字母共同组成的方式而在各行业内部管理上被广泛使用;在血库、图书馆和照像馆的业务中,Codebar码也被广泛使用。

除以上列举的一维条码外,二维条码也已经在迅速发展,并在许多领域找到了应用。

常用条码简介:

EAN码

EAN码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的一种商品用条码,通用于全世界。EAN码符号有标准版(EAN-13)和缩短版(EAN-8)两种,我国的通用商品条码与其等效。我们日常购买的商品包装上所印的条码一般就是EAN码。

UPC码

UPC码是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制定的一种商品用条码,主要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我们在美国进口的商品上可以看到。

39码

39码是一种可表示数字、字母等信息的条码,主要用于工业、图书及票证的自动化管理,目前使用极为广泛。

库德巴(Codebar)码

库德巴码也可表示数字和字母信息,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图书情报、物资等领域的自动识别。

二维条码:

一维条码所携带的信息量有限,如商品上的条码仅能容纳13位(EAN-13码)阿拉伯数字,更多的信息只能依赖商品数据库的支持,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这种条码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条码的应用范围。基于这个原因,在90年代发明了二维条码。二维条码除了具有一维条码的优点外,同时还有信息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等优点。

目前二维条码主要有QRCode、PDF417码、Code49码、Code16K码、DataMatrix码、MaxiCode码等,主要分为堆积或层排式和棋盘或矩阵式两大类。

二维条码作为一种新的信息存储和传递技术,从诞生之时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应用在国防、公共安全、交通运输、医疗保健、工业、商业、金融、海关及政府管理等多个领域。

二维条码依靠其庞大的信息携带量,能够把过去使用一维条码时存储于后台数据库中的信息包含在条码中,可以直接通过阅读条码得到相应的信息,并且二维条码还有错误修正技术及防伪功能,增加了数据的安全性。

二维条码可把照片、指纹编制于其中,可有效地解决证件的可机读和防伪问题。因此,可广泛应用于护照、身份证、行车证、军人证、健康证、保险卡等。

美国亚利桑纳州等十多个州的驾驶证、美国军人证、军人医疗证等在几年前就已采用了PDF417技术。将证件上的个人信息及照片编在二维条码中,不但可以实现身份证的自动识读,而且可以有效的防止伪冒证件事件发生。菲律宾、埃及、巴林等许多国家也已在身份证或驾驶证上采用了二维条码,我国香港特区护照上也采用了二维条码技术。

另外在海关报关单、长途货运单、税务报表、保险登记表上也都有使用二维条码技术来解决数据输入及防止伪造、删改表格的例子。

在我国部分地区注册会计师证和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二维条码也得到了初步的应用。

另外我国制定了两个二维码的国家标准:二维码网格矩阵码(SJ/T11349-2006)和二维码紧密矩阵码(SJ/T11350-2006),方便了我国在二维码技术上面的研发。

商品遵义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比较常见的是13位商品条码或者是8位的商品条码缩短码。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组成。

商品条码现在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国的零售、食品安全追溯、医疗卫生、物流、建材、服装、特种设备、商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等领域。商品条码技术为我国的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靠产品信息和技术保障。目前,我国有三千多万种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商品条码标识;使用条码技术进行自动零售结算的商店已达上百万家。

我国商品条码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品条码使用的不规范

编制商品条码的项目代码有误

主要表现为一码多物或同物异码。商品条码的“唯一性”是其最大的特点及意义所在。一个代码标识只能用于一种商品,一个商品项目只能用一个代码。不同价格、不同规格、不同性质的商品如果使用同一个商品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同一个商品而造成管理上的差错;并且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若干种商品,同样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冒用、滥用其它条码

在商品条码的实际应用过程中,一些厂商胡乱将非商品条码的其他条码印在自己的产品标签上。这些厂商不了解商品条码的相关知识和应用要求,看到市场上众多的商品标有商品条码,觉得是种趋势和时尚,因此纷纷在其商品标签上面印制各种条码,出现了伪造、冒用、滥标、错用各种条码的现象。

超期使用商品条码

一些企业忽视法律对他们的约束,不按期续展,超期使用商品条码。经申请批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应进行续展,逾期未进行续展的将会失去继续使用该商品条码的权利,该条码证书会被注销,使用者继续使用就属于违反国家关于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就会违法。

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商品

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多起商品用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上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进行标识的现象。商品条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不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并且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组织机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

目前商超中经营的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这与各类商品的进货种类有关系,也与商超在进货时对商品使用商品条码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比较高,是因为它们都使用规则包装,易于条码的印刷,商品本身价值又高,而且又是商超中的主导、大宗商品,商超目前对这两大类商品使用商品条码较其它商品重视。而服装鞋帽、小型百货饰品等,因为款式、规格多,市场更新换代频率快,企业对使用商品条码觉得麻烦,因此积极性不高,况且,目前商超中此类商品的所占份额低,从而忽视对它们的用码要求,这其中也存在着成本和价位的因素。

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过关

商品条码是一种印刷的计算机语言,用于机器识读,因此在印刷要求上比人眼识读的字符要求更加严格,光电识读装置对商品条码的印刷缺陷,商品条码的光学特性以及几何尺寸误差十分敏感。商品条码各个方面的缺陷会导致机器首次识读率很低,甚至错误,造成商品信息的混乱,影响商业POS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表现在:

商品条码尺寸超差

标准版的ENA-13商品条码的标准尺寸为37.29mm×26.26mm,使用中可以在此基础上依据包装印刷面积、印刷工艺状况和商品包装物的形状按0.8~2.0倍放大或者缩小。常见问题是商品条码空白区太小和粗细线条高度不够,影响首次识读率。

商品条码颜色搭配错误

商品条码的底与条的颜色反差应该满足一定对比度(PCS值)的要求,对比度越大越容易识读。最基本的颜色是黑条白底,禁用红、黄、白色作为条色。

商品条码印刷位置选择不当

商品条码的印刷位置应该选择明显而平整的位置。常常出现因商品条码被覆盖、遮挡或内装物品的安放造成的条码弯曲,使自动识别设备不能正确识读该条码。

商品条码应用中产生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应用过程中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多的问题,分析概括起来,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刷企业对商品条码的技术要求没吃透,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商品条码印刷质量问题频出。系统成员单位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条码,造成商品条码在设计、管理和使用方面产生许多问题。商业企业没有尽到验货把关、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义务,给假冒伪造、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的商品流入市场提供了便利。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严,致使超期使用和印刷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方方面面的因素都给我国商品条码的正常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有关建议与措施

针对商品条码在设计、印刷和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建议从建立和完善商品条码的法律法规,提高条码技术标准入手,制定商品条码的管理体系,从条码使用单位、商超、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及商品条码管理机构本身等多方面做起,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切实解决商品条码使用不规范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条码的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认真核对生产企业名称、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等内容,确保商品标识与证书内容相一致,并按要求索取该证书复印件做为查验依据。不得非法承印没有有效证书的商品条码标识,从源头防止假冒伪造商品条码进入市场。另外,为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条码印刷企业必须建立必要的商品条码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积极通过《商品条码印刷资质认定》,通过了印刷资质认定的企业优先承印商品条码印刷业务。

商品经销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商品条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使用商品条码,不得对已经使用商品条码的商品再强制编制使用店内码;对没有使用商品条码和商品条码印刷不规范、不标准的商品确需使用店内码的,有权向生产商提出相应费用,并准确使用符合要求的店内码,以便商品条码规范管理;商品经销企业在进货时要严格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避免因销售使用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冒用、转让和超期使用商品条码。商品条码质检部门应该加强对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正确使用商品条码。各级质监部门监督检查应该在地方条码检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依法加大对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以保证商品条码健康发展。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遵义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本省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列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跟踪与追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商品条码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物品编码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商品条码的具体实施工作。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公布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注册、续展、变更、注销信息,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单位、个人名单,经备案的中国商品条码、境外注册条码等,方便公众查询;及时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提交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审核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核准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第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两年。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以及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到物品编码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物品编码机构报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变更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十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自终止经营之日起3个月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销手续。第十一条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二条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物品编码机构申请补发,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证书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予以补发。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三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设计商品条码。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编制商品项目代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四条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省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出厂检验能力。

第十五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制度。鼓励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确认的条码印刷资格,鼓励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获得条码印刷资格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第十六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商品条码电子文件制作或者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并登记存档。第十七条印刷企业不得为无《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第十八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出版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印刷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监督检查情况。第四章应用与管理第十九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二)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日用化学品;(四)儿童玩具;(五)家用电器;(六)化肥、农药。第二十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商品条码;(二)冒用他人的商品条码;(三)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四)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发现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拒绝销售。第二十三条对已经标注合格商品条码的商品,销售者不得另行编制、使用店内条码。对店内加工销售的商品和变量零售商品,销售者可以使用店内条码。销售者使用店内条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报物品编码机构备案。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阻碍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五条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者代理销售者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备案,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厂商识别代码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印刷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为无《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的;(二)将委托印刷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的。第二十九条生产者未在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预包装产品的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阻碍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物品编码机构从事商品条码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商品条码,是指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二)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三)商品项目代码,是指由厂商按商品的基本特征分配给商品的代码;(四)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生产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预包装产品的企业,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其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

要使我国遵义条码管理系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首先要提高认识。它是实现国民经济信息化一个基础信息领域,是促进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是科研领域的一项事业。不能单打一仅抓发展系统成员,更不能把它仅看成是创收的手段,发财致富的摇钱树,这样势必会造成这项事业的萎缩;

其次,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投入。它是一项高新技术,要保证发展跟上世界潮流,行成独立产业,必须制定规划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人财物的投入,要培养高层次的科研队伍,建立高水平的工程研究中心和产业基地,实行用先进技术装备建立起来的现代化管理机制,决不能只索取只消费不投入,采取掠夺式管理,失掉后劲力量;

跟踪世界发展趋势。条码管理系统是一项国际化的技术、国际化的产业、国际化的信息。我们必须紧跟世界发展步伐,吸取国际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吸收、消化、创新,逐步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条码管理系统及其产业。

总之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条码管理系统及其产业必须有一个战略考虑,有一个方向,有一个目标,有一个规划计划,有一个人员的培训,有一个财力的投入,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整体措施,以保证条码管理系统及其产业的的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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