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条码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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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条码怎么查询?

作者:遵义元隆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7 08:36:06

活跃于物流阶段的遵义条形码

一般情况下,制造商供应的商品被装入包装箱后,按照商社及批发店的物流仓库、大型零售店等物流中心、各店铺等的顺序进行流通。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读取印制在包装箱上的条码(标准物流符号=ITF)来进行流通。(1)当有人订购时,制造商就会供应带有订购商品条码的商品。此时会自动处理销售与采购要求。(2)配送司机通过读取装载商品的条码将商品配送到指定地点(仓库等),卸货时也是通过读取条码送往仓库等场所。(3)在物流仓库和物流中心等处,通过使用输送机等将商品保管于指定的场所,如果零售店要求订货,就将该商品发送到零售店。在(1)、(2)、(3)的各个阶段,从入/出库管理到库存管理,无需出示手写的发票,计算机也会通过读取条码来自动处理。因此司机和仓库保管员也可以从繁琐的发票处理中解放出来,而且,还能够防止商品及商品配送地址等出现错误的情况。也活跃在生产工厂的条码在生产商品的工厂中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除了先前提到的标准物流符号之外,如果在商品中附加表示商品品名、型号、颜色号码等条码,就可以在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各个阶段,大幅度促进库存管理、进/供货管理、生产管理以及采购管理等。

以上就大家熟悉的附带于商品的条码做了简单的介绍,下面将举例介绍一下附带于商品的条码在普通情况下所起到的意想不到作用。请打开存折看一下想必每个人都会有一本银行的存折。在银行的取款机中取钱时,如果放入错误的一页,存折就会被退出来,并提示您<请打开正确的一页>。(必须有银行人员操作的工作由机器代替操作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区分这一错误页面的就是印制在存折页面左上方的条码。您是否曾经注意到了呢?无处不在的条码!!在我们周围存在着很多有形无形的条码。左图就是日常使用的照片胶卷,从左侧起依次有三个条码,分别是商品条码、相机自动读取胶卷感度的条码、用于显影管理的条码。以上提到的条码使用方法只不过是条码的冰山一角而已。

符号质量GB12904—2003的9.1提出了对EAN/UPC商品遵义条形码符号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对EAN/UPC商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是:——符号等级不低于1.5/06/670;——条码所表示的商品标识代码应与供人识别字符相同;——空白区的宽度应不小于标准规定的空白区最小宽度尺寸(单位为mm)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的值。在强制性要求中,有对空白区宽度的要求,这是因为空白区是为识读设备提供“开始数据采集”或“结束数据采集”的信息的,空白区宽度不够常常导致条码符号不能识读,而空白区宽度在条码符号的印制过程中容易被忽视,所以在国际标准ISO/IEC15420将空白区宽度作为参与评定符号等级的参数之一,GB12904—2003则暂时将其列入强制性要求。

应该注意的是:1.5/06/670这个最低的符号等级要求是对到达销售扫描结算点的商品上的商品条码符号而言的。由于商品在包装、储存、装卸等过程中商品条码容易因摩擦、碰撞、污染、潮湿、日晒等原因受到损害,因此,在印刷地点,条码符号的符号等级应适当提高,推荐符号等级为2.5/06/670。EAN/UPC商品条码符号质量合格/不合格的判定规则判定规则如下:——EAN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符合GB12904—2003的4.1、4.2、4.4.1.2和9.1要求的,判定为合格;——UPC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符合GB12904—2003的4.4.1.2、9.1和c.1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具体讲:EAN-13、EAN-8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分别符合EAN/UCC-13代码的编码规则和EAN/UCC-8代码的编码规则并符合编码的唯一性原则(无几品一码)和对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符号等级不低于1.5/06/670、符号一致性和空白区宽度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UPC-A、UPC-E商品条码符号的质量分别符合UCC-12代码的编码规则和UPC-E代码的编码规则并符合编码的唯一性原则(无几品一码)和对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符号等级不低于1.5/06/670、符号一致性和空白区宽度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这个判定规则简单、明确。

而以往采用传统检验方法时,由于牵扯到条/空偏差及反射率、条高、放大系数、缺陷等不易划分界限的诸多问题,对条码符号合格/不合格进行判定是很困难的。对判定规则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这个判定规则适用于对单个EAN/UPC商品条码符号质量的合格/不合格判定,对一批条码符号质量的合格/不合格判定应按抽样标准和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判定;

——对于EAN/UPC商品条码符号是否符合代码的编码规则和编码的唯一性原则的判定,只凭一个或几个被检的条码符号往往是难以判定的,需要依靠一定数量的抽样或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数据库、超市数据库、企业数据库乃至国际上有关数据库提供的信息进行判定,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无法获得有关信息的情况下,只能假定被检条码符号符合代码的编码规则和编码的唯一性原则;

——虽然在判定规则中对EAN/UPC商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强制性要求中没有对条高(或符号高度)、放大系数的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EAN/UPC商品条码符号的高度可以任意截短、放大系数可以任意缩小。在条码符号的印刷空间确实无法放下条码符号整个高度时,可以将条高适当截短;在用打印机打印商品条码符号时,为保证打印质量需将条码的模块宽度(X尺寸)与打印机像素间距相匹配,这样在打印较小的符号时放大系数可能小于0.80,这是允许的。对没有正当理由任意截短条高或任意缩小放大系数的EAN/UPC商品条码符号应视作不符合标准。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推动商品遵义条形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应用,提高商业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商品流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条码,是指应用于商品、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和空以及对应字符所组成、在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中通用的表示一定信息的标识。第三条(商品条码的组成)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条码,由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以下简称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校验码组成。第四条(商品条码的应用)本市鼓励企业应用商品条码,鼓励企业采用与应用商品条码相关的自动化管理设施。第五条(主管部门和编码机构)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技术监督局)是本市商品条码推广应用工作的主管部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上海分中心(以下称编码机构)负责受理厂商识别代码的注册申请和商品条码制品的检测工作。

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注册申请)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商品经营活动的需要,自愿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申请注册提交的材料)单位或者个人向编码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时,应当提交注册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副本。第八条(厂商识别代码的赋予)编码机构收到注册申请书后,经初审合格的,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核。经审核同意的,赋予厂商识别代码,并颁发注册证书。第九条(商品条码的编制)单位或者个人在获得厂商识别代码注册证书后,即可将厂商识别代码与自主拟定的商品项目代码以及按国家标准计算方法计算的校验码相组合,编制成确定的商品条码,在其商品上使用。未经注册,不得擅自编制使用厂商识别代码以及由该厂商识别代码等所构成的商品条码。第十条(商品项目代码的拟定)单位或者个人在编制商品条码时,对不同品种、形式、规格的商品,应当拟定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商品项目代码一经拟定,即应当遵循唯一、始终不变的原则。

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条码的专用权)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以及由该厂商识别代码等所构成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以及由该厂商识别代码等所构成的商品条码。第十二条(变更手续)单位或者个人变更名称、姓名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或者证书向编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的60日内向编码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单位或者个人,其所拥有的厂商识别代码即行注销,由该厂商识别代码等所构成的商品条码即应当停止使用。对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以及由该厂商识别代码等所构成的商品条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再予以启用。第十四条(商品条码的承印)需承接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商品条码印制能力,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条码原版胶片。承接印制商品条码的单位,可以向编码机构申请商品条码印制能力的认证。

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缩短码的申请)已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使用商品条码时,所印制的商品条码覆盖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的可印制面积一定比例的,可以申请采用商品条码的缩短码。第十六条(行政措施)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款或者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技术监督局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第十七条(复议和诉讼)当事人对市技术监督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八条(应用解释部门)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品条形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标识,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号。为了使商品能够在全世界自由、广泛地流通,企业无论是设计制作,申请注册还是使用商品条形码,都必须遵循商品条形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世界葡萄酒生产国众多,尽管一再打击假冒伪劣,但是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依然在国内销售假冒进口葡萄酒,给消费者造成很大的损失甚至是健康方面的危害。那么,如何鉴别假的进口酒呢?有一个非常简便的方法,那就是仔细查看进口酒瓶标上的条形码。从每种产品的条形码上都可以看出物品的生产国、生产厂家、商品名称等。如以条形码6921168511280为例:

此条形码分为4个部分,从左到右分别为:

1-3位:共3位,对应遵义条形码的692,是中国的国家代码之一。(690-695都是中国的代码,由国际上分配)

4-8位:共5位,对应条码的11685,代表着生产厂商代码,有厂商申请,国家分配;

9-12位:共4位,对应条码的1128,代表着厂内商品代码,由厂商自行确定;

第13位:共1位,队应该条码的0,是校验码,依据一定的算法,由前面12位数字计算而得到。

进口葡萄酒条形码管理规定1、进口商在加贴中文标签时,不覆盖酒厂的条码,也不须加印进口商条码;2、进口商在加贴中文标签时,覆盖酒厂的条码,须在中文标签中加印进口商条码。如果酒标上有原厂的条码,一定是原厂原标上的条码,如果原标被完全覆盖,则必为进口商条码。例外情况:进口商在加贴中文标签时,使用酒厂的条码,须得到酒厂的条码使用授权。

简单地说,每一个多家地区都被赋予不同的数字作为指代,当条形码上的编号和国家能够重合的时候,那么您所买的酒八成是真正来自那个国际和地区的。

为了方便各位消费者,本人收集了一份常见进口葡萄酒条形码国家代码,作为鉴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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